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實習是培養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貫徹理論聯系實際,培養社會需要德才兼備人才的重要環節,為加強實習教學管理,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實習的目的
第二條 實習的目的:
1、通過接觸實際、了解社會,使學生對本專業的專業生産和設計、研究課題等建立感性認識。
2、 初步了解所學專業在國民經濟建設中的地位、作用和發展趨勢。
3、鞏固所學理論知識,同時獲得生産實際知識和技能,學習先進的生産技術和企業組織管理知識。培養分析和解決工程實際問題的初步能力。
4、了解社會和國情,直接向管理人員學習各種相關的實踐知識,增強勞動觀念,培養學生事業心和責任感,為今後走向社會打下良好的基礎。
第三章 實習類型
第三條 實習包括認識實習、教學實習、專業技能實習和畢業實習。
認識實習:學生認識并了解企、事業等有關單位的一般情況,驗證已學的理論知識、鞏固和提高已學部分專業知識;并為進一步學好專業知識作準備。
教學實習:學生在學習一些實踐性較強的課程時(如金工、測量等課程),通過實際的考察、訓練和操作,學好該課程的内容。
專業技能實習:學生通過接觸生産或經營、管理實際,比較深入地了解文化生産工藝過程和生産、經營、管理實踐經驗,培養實際工作能力,為進一步學習專業課打好基礎。
畢業實習:圍繞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搜集有關的圖書、資料、技術數據以及相關信息,使學生獲得從事科學技術工作的鍛煉,進一步培養學生獨立工作能力。
第四章 實習場所和實習方式
第四條 實習場所應滿足實習大綱要求并力求相對穩定,提倡和鼓勵各專業與選定的實習單位長期合作,建立教學、科研和生産三結合的實習基地。
第五條 實習場所應具備:專業基本對口,實習單位的條件滿足實習教學的要求,生産正常,技術、管理比較先進,比較重視學生實習,便于安排師生食宿,就地就近,節省經費等條件。
第六條 學院根據專業培養的目标和要求,可采用集中實習和分散實習等形式進行,對采用分散實習者,學院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實習要求和督促檢查,不能放任自流。學生自行聯系實習單位落實後向學院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方可實行。學院應将獲準自行聯系實習單位的學生名單彙總後報送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科辦公室備案。
第五章 實習時間安排
第八條 為加強實習教學環節,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學院要嚴格按培養計劃組織實習教學,文科及經管類應加強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每學年都須安排有社會實踐時間。
第六章 實習教學工作程序
第九條 實習教學工作程序:
1、每年六月底前,學院填寫下一年度實習計劃,經學院分管教學領導批準後,報送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科辦公室。
2、學校審核通過的實習計劃,于學期開學前下達學院。執行計劃中,如遇特殊情況需更改時間及實習地點,須書面說明原因。經學院領導簽字同意後報教務處。否則按教學事故處理。
3、按培養計劃及培養目标的要求,學院應組織編寫《實習大綱》,并報送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辦公室。
4、在實習前一學期末或實習學期的開學初,确定指導實習教師名單。
5、實習指導教師根據實習大綱,結合實際拟訂實習工作計劃。
6、開展實習動員工作。 組織實習師生學習《77779193永利本科生實習工作管理辦法》、《實習大綱》、《實習工作計劃》,明确任務。
7、完成實習各項任務。
8、做好實習工作總結,并将指導教師實習總結報送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科辦公室備案。
第七章 實習的組織領導
第十條 實習工作在主管校長領導下,由各有關處、學院分别負責共同完成。
第十一條 教務處是主管全校學生實習的職能機構,并由其所屬的實踐教學管理科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和管理全校的實習工作。
1、制定有關實習工作的規章、管理辦法等;
2、綜合、審查、平衡并編訂全校實習計劃,負責向有關主管部門申報;
3、督促和檢查實習前的準備工作(如實習工作計劃、實習大綱等);
4、檢查全校實習進行情況和實習經費使用情況;
5、彙總各學院的實習總結,組織經驗交流。
第十二條 學院應配備一位領導主管本學院的實習教學工作。
1、負責審批本學院各專業拟訂的實習大綱、實習計劃、經費預算;
2、确定實習領導小組成員和指導教師名單;
3、督促并幫助各專業進行實習的各項準備工作;
4、檢查、指導實習工作,組織實習工作經驗交流;
5、彙總送報下一年度學院實習計劃。負責收集、彙總實習的各類教學文件(報表、實習大綱、總結、學生實習考勤、實習日記、實習報告、實習考核)。除教師實習總結需上交實踐教學管理辦公室外,其餘由各學院資料室保管,保管期限五年。
第十三條 系是直接組織和領導實習的基本單位,系主任對實習的教學質量和實習效果負責。
1、根據專業培養目标要求,制訂或修訂實習大綱,經學院主管領導批準實施,實習大綱一般包括(1)實習的目的、任務和具體要求;(2)實習的程序和時間安排;(3)實習的内容;(4)實習方法和指導原則,實習作業要求;(5)實習紀律和考核方法。
2、認真選擇實習地點,逐步做到相對穩定,專業對口,滿足實習大綱的要求,盡可能就近就地,便于安排師生住宿,節省開支;
3、選派講師職稱以上的教師擔任實習指導教師,指導教師與學生的比例按師範生1:15~20、非師範生1:50配備;
4、每年六月份,學院填報該年度實習計劃表(包括拟定單位、學生人數、班級、實習時間、性質);
5、實習前組織教師做好實習準備工作;實習期間應檢查和指導實習工作,實習結束後要組織教師做好總結工作,做好實習總結報告,并将實習總結報告報送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科辦公室。
第十四條 實習指導教師對實習工作進行全面負責,并按照實習大綱的要求完成指導實習任務。
1、認真做好實習前的調查研究和業務準備,對實習單位及學生的思想與業務進行了解,會同實習單位,根據實習大綱,結合實際拟訂實習工作計劃,編寫實習思考題、作業、準備好必要的參考資料和技術文件。實習工作計劃應包括:實習内容、要求、進度、時間、人員安排、參觀項目、讨論課題、考核方法等,經系主任審核,學院分管教學領導批準後,于實習前發給學生,同時報教務處一份備案。
2、實習前做好學生思想動員工作,負責向學生介紹實習單位的基本情況和實習計劃、組織學生學習實習大綱,使其明确實習目的性和重要性;
3、實習期間,會同實習單位指派的技術指導人員,具體指導學生進行實習,注意獨立工作能力的培養,并應向學生布置一定量的習題作業,及時檢查學生的實習日記,掌握實習進度,指導學生完成實習報告,批閱實習作業、報告。
4、實習結束應做好學生的實習成績考核工作,向學院或系彙報實習工作情況,寫出書面報告。
5、指導教師要以身作則,重視學生的思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實習所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學校的實習守則。對嚴重違紀且教育無效者,指導教師有權決定停止其實習,并及時向學院及教務處彙報,以便作出處理。
6、指導實習期間不得擅離崗位從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頂替指導,否則作為教學事故處理。實習期間原則上不得請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請假,應經學院分管教學領導批準,并指派其它教師替換。
第八章 學生實習紀律守則
第十五條 學生實習紀律守則
1、按照實習大綱、實習計劃的要求全面完成規定的實習項目;
2、每天應将實習觀察的結果收集整理,逐日寫好實習日記,按時完成實習思考題和作業,寫好實習報告;
3、服從帶隊教師和實習單位的領導,遵守學校的各項規定;
4、實習期間要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缺席;
5、學生因故因病不能參加實習一定要持有關單位或醫療部門的證明向指導老師請假(超過三天應報請分管教學院領導批準);
6、實習成績不及格者,必須跟下一年級同類實習重實習,實習所需經費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7、要确保實習安全。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注意愛護保養儀器設備,未經許可不準擅自操作儀器。在實習期間,學生因違反實習紀律和安全規程造成自身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造成他人傷害或國家的經濟損失,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8、在實習過程中,要虛心學習,注意文明禮貌。維護學校集體榮譽,發揚互助友愛的精神,注意搞好廠校關系。在完成實習任務的情況下,主動協助實習單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九章 實習成績考核
第十六條 實習成績按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級分級評定。
第十七條 指導教師按照實習大綱要求,根據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的具體表現、動手能力以及實習日記、作業和實習報告的内容評定成績,必要時可對學生進行考查(筆試或口試),然後綜合評定成績,在評定成績時要适當考慮學生的實習過程中遵守紀律的情況和勞動态度。
第十八條 實習成績評定标準(供參考)
優:全部完成實習大綱要求,實習日記非常認真,實習報告有豐富的實際材料并對實習内容進行全面、系統的總結,能夠運用學過的理論對某些生産問題加以深入的分析說明,考核時能圓滿回答問題,實習中無違反紀律現象。
良:全部完成實習大綱要求,實習日記認真,實習報告對實習内容有較系統的總結,能夠運用實際材料或理論知識說明某些問題,考核時能比較圓滿回答問題。
中:基本完成實習大綱的要求,實習日記較認真,實習報告對實習内容有一定的總結和分析。考核時能回答主要問題。
及格:基本完成實習大綱的要求,能記實習日記,實習報告内容基本正确,考核中能基本回答主要問題,但有個别原則性錯誤。
不及格:未能完成實習大綱的基本要求,實習日記馬虎,實習報告單純羅列材料,理論分析有原則性錯誤,考核時不能正确回答主要問題。
凡實習中有嚴重違反紀律的現象,無故缺勤達總實習天數1/3以上者,或病事假天數超過實習總天數1/3以上者,視為平時成績不及格,實習成績以不及格計。
各學院應根據不同的實習類型,制定實習成績的評定标準,以規範成績評定。
第十章 實習經費使用
第十九條 學院實習經費實行“統一計劃,指标到學院,超支不補,節餘留用”的使用辦法。實習經費由學院統籌安排,調節使用,在節約開支的前提下,應努力保證各專業實習計劃的正常進行。
第二十條 實習經費按《77779193永利關于院系實行學生實習經費包幹使用的有關規定》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 附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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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