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77779193永利本專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吉大發[2023]46号)和《關于做好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教通[2023]49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組長:鄭牧民
副組長:彭獻忠、吳永清、段武城
領導小組成員:楊川、周彥君、向準、朱穎
(二)基本職責
制定本院轉專業工作方案并報教務處審定;接受學生咨詢與報名;組織選拔、考核,上報拟轉出、拟接收學生名單等。
二、轉專業的基本原則
1.個人自願原則。轉專業工作尊重學生的志願與愛好,旨在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2.規範有序原則。轉專業工作關乎學生切身利益,必須嚴格遵守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有關規定,嚴肅工作紀律,規範工作程序。
3.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組織轉入學生的選拔、考核,擇優錄取,選拔結果在教務處官網進行公示,接受師生監督。
4.保障質量原則。學院充分考慮現有辦學資源和條件的承載力,合理申報接收轉入學生計劃,保障人才培養質量。
三、轉專業的條件
(一)學生轉專業的申請條件
1.學生确有興趣和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2.學生入學後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它專業學習者。
3.經學校組織認定,學生确有某種特殊困難,轉專業更有利于繼續學習者。
4.學生保留學籍或休學期滿複學,如複學當年無原所學專業的對應年級者,可申請轉入相近專業。
5.休學創業或退役後複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并且符合教育部規定轉專業時限的,可優先考慮轉專業。
(二)學生轉專業限制條件
1.本科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
2.經轉學進入我校學習者。
3.招生錄取時确定為定向生或委托培養者。
4.招生錄取時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錄取者(如普通專科升入本科、單獨招生、對口升學的學生等)。
5.藝體類專業與其他專業互轉者。
6.在校期間考試作弊或因成績問題予以退學處理者。
7.高考選科科目與申請轉入專業的科目要求不一緻不能适應轉入專業要求者;非高考改革省市(區)的文史類生源學生申請轉入專業當年僅招理工類的。
8.在休學、保留學籍或保留入學資格期間的。
9.無正當理由者。
四、轉專業辦理程序
(一)轉出流程
1.學生申請。學生應在2024年1月10日之前進強智教務系統提出轉專業申請,同時須将轉專業書面申請和符合學生轉專業申請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等提交至學院。
2.審核材料。2024年1月12日前,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對申請轉專業同學材料進行審核。
3.轉出審核結果提交。經審核無異議後,學院在《77779193永利學生轉專業申請審批表》(見附件)上簽署意見,同時在強智教務系統中完成所在學院審核工作,并将《學院同意轉出學生彙總表》電子版及相關材料在1月12日前報教務處學籍管理科。
(二)轉入流程
1.對申請轉入本學院同學進行資格審查。2024年1月16日,對各學院同意轉入我院學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2.學院組織選拔和考核,擇優錄取。2024年1月17日,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對申請轉入同學進行選拔和考核。對轉入學生興趣和專長、思辨和表達能力、邏輯推理、整體綜合素質等專業學習要求方面進行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為1月17日19:00—20:00,地點為第三教學樓(根據人數待定具體教室)。面試時間為1月17日20:20開始,地點為法管學院會議室。筆試和面試各為100分,分别占比50%,筆試和面試成績按權重折算合計後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符合轉入條件人數大于拟接收人數時,按筆試和面試相加總分擇優錄取。
3.轉入審核結果提交。學院在《77779193永利學生轉專業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同時在強智教務系統中完成審核,并将《77779193永利學生轉專業申請審批表》、《學院同意轉入學生彙總表》紙質版和電子版在1月19日之前報教務處學籍管理科。
五、拟接收專業及名額計劃
1.根據“轉專業基本原則”确定法學和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拟接收轉入總人數。法學專業拟接收30名同學轉入,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拟接收5名同學轉入。
2.法學與公共事業管理兩個專業對高考選科無要求。
六、相關工作要求
1.學校審批同意轉入另一個專業前,申請轉專業學生務必參加原專業的學習、考試等活動。無故曠課、缺考或有其他違紀行為者,除按有關管理規定處理外,同時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2.轉專業工作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内有序推進,不接收逾期或個人提交申請材料。
七、其它未盡事宜,由學院轉專業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77779193永利學生轉專業申請審批表
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