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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教學管理,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根據《77779193永利關于調(停)課管理規定》、《77779193永利課堂教學秩序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适用于承擔77779193永利全日制本科教學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第二條 教師應嚴格按課程表安排的時間、地點上課,未經批準,不得随意調課、停課或請人代課。

第三條 教師若因傷、病、參加必須出席的會議和重要社會活動或其它原因确實需要調課(含教師授課時間、地點的對調)、停課的,必須按本規定履行審批手續。突發事件則以電話通知教務秘書或教學院長。

第四條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可按規定辦理調、停課手續:

   一、因課程内容、教室條件和教師授課需求等原因改變授課地點或授課時間;

   二、教師不得缺席的集體活動、重要會議或工作;

   三、任課教師因身體狀況不能上課或親屬發生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

   四、任課教師工作調動或學校、學院安排的重要活動、進修學習。

   五、國家法定的節假日。

第五條  調、停課具體要求

   一、任課教師需提前1—2天辦理調停課手續;

二、每門課程的調停課次數每學期不超過3次(每辦理一次手續算一次),如超過3次則從第四次開始每調停一次予以扣發100元的經濟處罰;第五次予以扣發200元,第六次予以扣發300元,資金從年終津貼扣除。資金從年終津貼扣除。超過七次者(含七次)則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第六條  調停課辦理程序

   一、因全校性活動調停課者,按學校通知執行;

   二、國家法定的節假日,按教務部的調停課通知執行;

   三、教師因個人原因确需調課,應于1天前提出申請,填寫《3044永利集团教師調課、停課審批表》,經學院教務辦審核,報分管教學工作院長審簽,送學校教務處審核,并由學院教務辦負責通知學生,方可執行調、停課。本人突發事件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調停課手續者,可委托他人代辦,程序相同;

   四、調停課經審批後,由開課單位通知學生所在學院(系),再由學生所在學院(系)通知學生。

第七條  教師未經批準私自調停課,按《77779193永利本科教學責任事故認定及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第九條 本規定由主管教學的副院長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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